《就法律观点而言,西藏从未失去其国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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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西藏邮报2016年4月14日达兰萨拉报导』 ──在超过两千年文字记载的歷史当中,西藏一直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然而,中共政权却宣称西藏在过去八百年来都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将其对西藏的佔领合法化。这样的说法并没有事实根据,过去几世纪以来,西藏的土地培育了其特有的文化、文字、语言、宗教信仰和政治体系,造就了歷史上领土第十大的国家以及和周边人种完全不同的西藏民族。

在13和18世纪,西藏曾经短暂的受到某种程度的外来影响。早在中国推翻蒙古人统治之前,西藏便已在西元1350年脱离元朝而独立,但西藏和蒙古帝国之间的交流与相互影响仍旧持续,直到西元1720年时满清政府统治了西藏。其后中国便宣称自己為西藏名义上的宗主国。

根据纪载,西藏的歷史可追溯至西元前127年。和所有世界上的大国一样,西藏也和邻国有许多的往来互动,有时也有军事上的衝突,但多数时候都是战胜的一方。在西元7到9世纪间,西藏和唐朝之间曾有过多次战事,互有胜负;也签订过许多协议及和平条约,但是都维持不久。直到西元821年,在赤祖德赞的领导下,西藏已成為唐朝无法忽视的威胁,于是唐穆宗终于和西藏缔结长庆会盟。而上述所提及的西藏和唐朝之间的协议与合约,西藏都是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和唐朝缔约。

长庆会盟的条文中提到:「今蕃汉二国,各守见管本界,洮泯以东,大唐封疆,其塞以西,尽是大蕃境土,彼此不為寇敌,不举兵革,不相侵谋封境……蕃于蕃国受安,汉亦汉国受乐,兹乃合其大业耳,依此盟誓,永久不得移易,然三宝及诸贤圣,日月星辰,请為知证。」会盟的条文内容刻在三块石碑上,各自立在唐朝首都长安、西藏首府拉萨大昭寺前、及唐朝和西藏边界,如今仅余大昭寺前的石碑。

蒙古和西藏之间在文化上──特别是在宗教上的密切往来,也反映在两国之间的关係上。蒙古曾经是世界性的大帝国,但无论两国之间的关係如何,蒙古从未将西藏政权併入中国,也未曾以任何方式将西藏政权置于中国政权之下。

西元1912年,西藏政府的政治和宗教领袖──13世达赖喇嘛以及西藏国家议会发佈声明,重申西藏為一主权独立国家:「我们是一个具有宗教信仰的独立小国。」在政府系统的主政之下,西藏有自己的国旗、货币、邮政、护照以及军队,签订了许多国际条约,并且和邻近国家维持外交上的关係。几世纪以来,西藏拥有其独特的文化、文字、语言、宗教和政治体系。

西藏在歷史上一直维持著和中国截然不同的国家、文化、和宗教认同。在中国的文献中和歷史上的各朝代,包括由满州人和蒙古人所统治的时期,均从未将西藏视為「中国不可分割的部份」。几世纪以来,包括蒙古、不丹、尼泊尔、英属印度和沙俄,或将西藏视為独立的国家,或在西藏事务上均单独和西藏交涉而未牵涉中国当局。在1949-50年间,中国违反国际法,对西藏发动武力侵略。在中国佔领西藏的当下,西藏具备一切国际法委员会于1960年所确立的主权国家的条件,包括明确的领土和人民、独立且能够处理内政事务的政府、以及独立的国际关係。

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西藏在歷史的每一个转捩点上,都未曾失去其作為一个独立国家的合法性,而无论是中国对西藏的军事侵略、或是解放军对西藏的持续佔领,使得西藏的主权被中国所窃取,这些都是非法佔领。中共政府从未宣称以征服的方式取得西藏主权,事实上,中共清楚知道武力的使用或威胁 (除了联合国宪章所制定的特殊情况之外)、不平等条约的压榨、或是持续的非法佔领一个国家,都不能使侵略者取得对于领土的统治合法性。而中国宣称拥有西藏的主权,仅仅只是根据13及18世纪时,西藏和当时中国少数的外来统治者 (元朝和清朝) 之间所谓的从属关係。

儘管如此,有些国家和他们的企业仍持续在经济上支持中共,这代表他们很显然的缺乏对这些重大政治及宗教自由和人权议题的尊重。任何一个宣称追求和平的国家,都应该要有勇气為基本的自由和人权问题採取行动,而非只是追逐经济利益和全球资源开发。

在满清帝国衰亡后,西藏的状况依然没有任何争议。无论当时达赖喇嘛和清朝皇帝之间有什麼样的连结,清朝的衰亡亦不代表西藏主权跟著消逝。自1911至1950年间,西藏仍旧和蒙古、尼泊尔、锡金、英属印度、中国、俄罗斯、日本及后来独立的印度,都保持外交上的关係,完全不受各种外部势力的影响,在各方面都是完全独立的国家。但和中国的关係则开始產生改变。中国正式的呼吁西藏「加入」中国,并向世界宣称西藏是中国所谓的「五族共和」之一,同时在边境上发动战争。

為了缓和中国与西藏间的紧张情势,英国于1913年在西姆拉召开了三方会议,三方的代表均以平等地位出席。儘管英国代表团向中国方面表示西藏是以「非隶属中国的独立国家」身份出席,会议仍宣告失败,西藏和中国之间的分歧未获得解决。

虽然如此,英国与西藏却在双边贸易和边界问题上达成共识,这对于两国间的友好关係具有重大意义。英国与西藏发表了一份共同宣言,拒绝承认中国拥有对西藏的主权或其他特权,除非中国愿意签署西姆拉会议草案,保障西藏的领土完整及完全自治。然而中国却从未签署草案,将此共同宣言视若无物。

西藏的对外关係不只是处理拉萨境内的英国、中国、尼泊尔、不丹大使馆事务,也派遣政府代表团前往海外各地。当印度独立之后,拉萨境内的英国大使馆便成了印度大使馆。在二战期间,儘管受迫于美国、英国、与中国的共同压力,同意开放西藏作為物资运输的路线,但西藏仍旧保持中立。

虽然西藏并未建立广泛的国际外交关係,但这些和西藏一直以来维持著关係的国家,对待西藏和对其他主权国家并无不同。西藏的国家身份和尼泊尔没有不同,因此,当尼泊尔在1949年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它引用和西藏之间签订的条约和外交关係,证明自己拥有完全的国际人格。当中国宣称西藏过往都是中国的一部份时,西藏至少已经有1300年的歷史是独立于中国的。在西元821年,中国和西藏签订长庆会盟,结束了将近200年的战事,并将盟文刻在三块石碑上,其中一块仍矗立在西藏首府拉萨的大昭寺前。

碑文中提到:「今蕃汉二国,各守见管本界,洮泯以东,大唐封疆,其塞以西,尽是大蕃境土,彼此不為寇敌,不举兵革,不相侵谋封境……蕃于蕃国受安,汉亦汉国受乐,兹乃合其大业耳,依此盟誓,永久不得移易,然三宝及诸贤圣,日月星辰,请為知证。」

三块长庆会盟碑,各自立在长安的皇宫前、中国与西藏的边界、以及拉萨大昭寺前。在13和14世纪间,中国和西藏都深受蒙古帝国影响。今日中国宣称,由于当时中国与西藏均受蒙古所统治,因此两国在当时已合併成為一个国家。对于中国这样的宣称,首先我们应该要知道,实际上整个亚洲都曾经受忽必烈汗及其后继者所建立人类歷史上最大的帝国所统治。其次,蒙藏之间和蒙汉之间的关係,不仅各自在本质上有所不同,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也不同。西藏受蒙古所影响是在忽必烈汗征服中国之前,而西藏也早中国数十年重获独立。

当蒙古帝国的成吉思汗在13世纪开始向欧洲及中国扩张时,藏传佛教萨迦派的领袖為了使西藏免于蒙古的征服和统治,和蒙古达成协议,当蒙古征服中国的同时,却和西藏之间建立了独特的宗教导师与世俗保护者的关係,称之為「檀越」关係。而在忽必烈汗征服中国并建立元朝之后,遵奉萨迦派喇嘛八思巴為直属蒙古皇帝的国师,这样的关係变得至关重要。作為西藏的世俗保护者,蒙古保障西藏不受外族侵略,而西藏则向蒙古帝国效忠。

两地之间持续至今的关係反映出了两地人民在文化上有多麼相近。中共政权宣称由于中国与西藏两地均受到蒙古或元朝不同程度的控制,因此西藏应属于中国的一部分。这就像是宣称西班牙应该属于法国,因為两者都曾经受罗马统治,或是称缅甸為印度的一部分,因為两国的领土都曾经受大英帝国殖民一样,这是非常荒诞的。蒙古帝国曾经是世界性的大帝国,但并没有证据指出蒙古曾经将中国和西藏政权合併,或是以任何方式将西藏併入中国之下。

蒙藏之间的关係是基于相互的尊重与双边的责任,与蒙汉之间奠基于军事征服与统治的关係,形成明显的对比。当中国与世界被蒙古人所统治的时候,西藏仍是由西藏人当政。其后,蒙古帝国在14世纪中衰落,而到了1639年,达赖喇嘛和满州帝国再度建立了另一次的檀越关係。1644年,满州人入侵中国,建立了清朝。

在19世纪中之后,满清王朝的统治开始崩解,对西藏的影响力便明显的减弱了。在1842年及1856年,当西藏请求满清协助对抗尼泊尔的廓尔喀部族的侵略时,满清已无力回应,于是西藏独立击退廓尔喀,并签订双边条约。1911年时,由于满清王朝的衰亡,和西藏之间的檀越关係也宣告结束。1912年时,西藏正式宣布独立,并以完全的主权国家的身份治理其自身的领土,直到1949年中共入侵。

综上所述,中共政府从未宣称以征服的方式取得西藏主权,事实上,中国清楚知道武力的使用或威胁 (除了联合国宪章所制定的特殊情况之外)、不平等条约的压榨、或是持续的非法佔领一个国家,都不能使侵略者取得对于领土的统治合法性。而中国宣称拥有西藏的主权,仅仅只是根据13及18世纪时,西藏和中国两地均受到歷史上最强的外来统治者 (元朝和清朝) 短暂的征服。宣称最為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国家之一,中国怎麼能够以蒙古和满州的帝国主义為理由,违反西藏人的自决意志,持续佔领西藏呢?

1990年苏联解体后,超过30个新国家成立,一个国家的主权,可以透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行為去呈现,例如协商、签订条约、或是外交关係,这些都受到当代国际法的认可,足以认定一个国家的主权。事实上,西藏在几世纪以来,就持续受到其他许多国家承认為一个独立国家,并在中共入侵之前,和大多数国家保持著外交上的关係。萨尔瓦多共和国曾经正式提出将中国对西藏的侵略列入联合国大会的议题,在1959、1960、1961、1965年,四次的联合国大会辩论中,包括菲律宾、爱尔兰、泰国、美国、尼加拉瓜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明确的指出西藏是一个遭受中国非法佔领的独立国家,在辩论中经常使用「入侵」和「侵略」的字眼来描述中国对西藏的佔领。

泰国大使在联合国发言表示:「大多数的国家都反对西藏是中国的一部份。」联合国在1959、1961、1965年对于西藏议题曾三次做出决议,表示中国的非法佔领剥夺了西藏人民自决的基本权利。1913年时,蒙古和西藏双方签订《友好同盟条约》时等于蒙古已承认西藏主权。尼泊尔政府在1949年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将西藏列為与尼泊尔有外交关係的独立国家之一。尼泊尔在拉萨的大使馆直到1962年之前,始终都有大使派驻在内。

爱尔兰大使在1959年的联合国大会中,针对西藏议题辩论时发言道:「看看这个大会……如果我们总是任由强国压迫弱小国家或弱势族群,而没有人為他们发声,还会有多少人愿意出席这个会议?只要我们有一次放任小国受压迫,将来就永远都会有小国受压迫。在过去几年来,西藏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手中,但在过去的几千年裡……西藏就和这场大会中的任何一个国家一样,完全拥有内政治理上的自主权,甚至比在场很多国家还要自主上千倍。」

其他许多国家在联合国辩论中的发言,也反映了类似的观点,承认西藏的独立。例如菲律宾的代表:「……在1950年遭受侵略之前,西藏很明显地并未受任何外国所统治。」泰国的代表则提醒了整个大会「大多数国家都反对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

美国也和多数联合国的会员国一同谴责中国对西藏的「入侵」和「侵略」。

在1959、1961、1965年,联合国大会最终通过决议 (1353-XIV、1723-XIV、2079-XX) 谴责中国在西藏违反人权,并且要求中国应尊重并实现西藏人基本的人权与自由,包括西藏人的自决权。

在1943年,华盛顿的英国大使馆致美国国务院的记事中,提到:「西藏是一个完全享有自治的独立国家,并有权和其他政权交换外交使节。」1950年12月,美国国务院发布了一份如下的公开声明:「美国作為最先支持民族自决原则的国家之一,我们相信西藏人民拥有同样的基本权利,决定自身的政治方向。美国政府认知到西藏自从满清王朝衰亡后,特别是自西姆拉会议之后的实质自治。」

在1991年10月28日,美国国会针对的国外授权法案的决议文中,提到了:「根据国际法的原则,西藏──包含被中国划入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的部份地区──是一个被佔领的国家。」这篇决议文更进一步提到真正能够代表西藏的,应该是西藏人民所认可的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

该决议文表明了美国反对任何国家以侵略或其他非法使用武力侵犯他国主权的手段扩张领土,并谴责违反国际法的行為,包括对其他国家的非法佔领。在50和60年代,美国不断谴责中国对西藏的侵略,并积极地支持联合国大会第1353号(1959年)、第1723号(1961年)、第2079号(1965年) 的决议文中对中国的谴责和对西藏自决权的呼吁,美国表示:「美国相信我们的目标必须包含恢復西藏人民的人权和他们天赋的自决权。」

1949年,中共的人民解放军首次进入西藏,成為西藏歷史转折关键的一年。在击败了西藏的弱小部队并且佔领了大半西藏之后,中共政府于1951年5月要求西藏政府签下所谓的《西藏和平解放17条协议》。当时西藏境内部署了超过四万军力、拉萨随时会被佔领,西藏可说是即将亡国,在如此威胁之下所签订的协议,并不具有国际法上的合法性。

1960年的国际法委员会当中的法律谘询委员会提到:「中国宣称在中国进入西藏之前,西藏人民没有人权,这是对于西藏人民生活扭曲和夸大的误解。」中共自身在1931年的宪法草案中便已提到:「少数民族国家可选择加入中国苏维埃联邦或独立出去」这很明显已将西藏视為一个国家。

今日在西藏,宗教迫害、违反人权、环境破坏、经济不平等、以及对宗教和歷史建筑的全面毁坏仍旧持续不变。儘管失去了将近120万的同胞,西藏境内的西藏人民仍旧坚持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认同。我们的新世代必须坚决夺回旧世代留下来的自由国度,责任必须传承。西藏流亡政府的民主制度是人类社会进展上的伟大成就,也是现代文明的象徵。然而,既然民间社会的力量无法影响国际事务,民主制度和道德伦理就必须携手共进,两者缺一不可。

1959年3月10日在拉萨发起的抗争遭到中国的军事镇压,数以千计的西藏人民被杀害,14世达赖喇嘛流亡到了印度,数以千计的藏人入狱,西藏境内对人权的剥夺已非世界上任一个地方可比拟。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蔓延到了拉萨,仅存的寺庙和僧院被抢掠一空并夷為平地、数以千计的藏人遭受迫害并被送入劳改营。中共政权以武力镇压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西藏的几起大规模抗议,并在1989年宣布戒严。1987年10月1日的一场游行中,将近百人丧生,另一场1988年3月5日的游行则遭受更加暴力的镇压,中国武警直接对人群开火,超过10人死亡、100人以上受伤,另有数百人遭逮捕。1988年12月10日的游行,中国武警的火力镇压造成12人丧生及多人受伤。

中国是一个靠武力镇压方式统治的政权,因此不敢让国际观察家进入中国,但是世界领导人们应该要给予支持,让他们能够进入中国,并且向世界上的人们披露这一切。除了自己的政治宣传外,中国政权对外封锁消息和资讯,因此世界上的人们并不知道有一个国家和民族正在遭受毁灭。

西藏和平且明确地诉求自由的方式,可作為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借镜。这是一个改变的象徵、一个可放诸四海的关于争取人权、争取女权,以及政治、宗教、和文化自由的典范。一个爱好民主的人们对抗独裁统治和不公的范例。国际社会即使见证了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毁灭,似乎仍保持缄默。然而歷史已是过去的事,无法改写,但未来仍在我们每个人的手上。

春季翻译